按照《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经各单位申报,集团分管领导审批,决定聘任实验室第三批特聘研究人员,任期三年,聘任期限为202211日至20251231日。原到期的第一、第二批特聘研究人员经资质审核后,符合条件者参照第三批特聘研究人员聘任期限予以续聘。

名单见附件1、2、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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